产品概念
该产品为“4321”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,该业务模式改变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承担全额代偿风险,政府补贴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传统模式,引入政府、再担保、银行共同分担风险。
担保对象
非融资服务类小微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、农户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、非企业法人)。
产品概念
根据中小微企业纳税情况,向依法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的金融产品。
担保对象和条件
申请该业务的中小微企业,应有连续2年及以上纳税记录、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、纳税等级B级以上(含B级)。
担保额度
单户企业融资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参照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确定授信额度:
(1)纳税信用级别A级企业,按照其近两年年平均纳税额最高不超过5倍核定授信额度;
(2)纳税信用级别B级企业,按照其近两年年平均纳税额最高不超过3倍核定授信额度。
担保费率
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%,原则上无需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(纳入政银担“4321”风险分担体系)。
产品概念
由政府财政资金共同设立,专业管理机构参与,按照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服务小微、注重绩效”的原则,全力支持小微企业短期资金过桥需求的续贷过桥资金。
担保对象和条件
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小微企业,银行贷款到期前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,合作银行同意续贷或新发放贷款的,转贷资金向其提供临时性资金支持。
担保额度
转贷资金担保额度原则上只提供不超过企业原贷款额80%的转贷额度,单笔资金转贷不超过1000万元。
担保费率
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,最长不超过30天。
使用转贷资金综合成本(包括担保费)不高于0.8%月;其中利息按天计算,利随本清。